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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加華 我於2007年9月18日外出發放真相資料不慎被惡警帶走,在主意識不清的情況下寫了“悔過書”,出獄後,在同修的幫助下,認識到了自己犯下的錯,現在我嚴正聲明“悔過書”作廢。從新修煉,做好“三件事”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4/1989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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