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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應仙 我是九四年十二月份走入大法修煉的。九九年邪惡迫害開始後,我被抓了四次。由於家庭壓力很大,我在邪惡的迫害下,寫了“不煉”的保證。我是大法弟子,不應該這樣做,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,使大法受到了損失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錯,做-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7/1991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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