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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春華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被非法關押期間,在強迫高壓下,違心的抄寫了“五書”,現聲明“不煉法輪功”,誹謗大法,誹謗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7/1991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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