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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唐國英 2009年3月31日在監獄車間裡,被惡警張彩紅等人逼著在“刑滿釋放證”上簽了名,特此嚴正聲明:簽名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8/1991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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