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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金成 99年7.20以後被派出所惡警非法監管,我寫過“悔過書、保證書、決裂書”。到工廠上班時寫了“保證書”。2000年又被惡警非法關入洗腦班,寫了“進京上訪過程”,被惡警非法勞教了3年,寫了“四書”。在此聲明:我在被迫害中所寫過的所有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言語和各種背離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0/1993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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