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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靳維和 2002年,派出所在我家搜出煉功帶,把我抓進看守所進行迫害。在此期間,我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。被放回後,恐懼佔盡了我的空間場,使我不敢煉功學法,遠離了功友,慢慢的在不知不覺中邪悟了。現在我終於明白了只有師父能救我,我決心從新學大法,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1/1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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