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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廣繁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,由於講真相,被惡黨派出所與國保大隊所抓。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配合了邪惡要求,按手印、照像、驗血,放回時在“出門證”上簽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聲明作廢。以後一定認真學好法輪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堅修法輪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5/1996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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