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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佳岐 得法修煉十一年,我和親人都被師尊慈悲救度,對洪大的師恩無以言報。因為自己在正法修煉中有漏,二零零八年兩次被當地國保警察非法綁架到看守所迫害二十八天,被非法抄家、勒索財物二萬多元。魔難中,師尊多次點悟我,我真切的感到師尊就在身邊一刻不離的呵護著自己。危難中是師尊一次次保護了弟子。可是我卻愧對師恩,在人心下說過“現在沒學,支持家人煉”等保護自己的違心話,想起這些就讓我羞愧的無地自容。關鍵時刻不敢承認自己修大法、不能維護大法。只想要師尊保護、只想在大法中受益,這顆骯髒的私心正是我修煉路上的最大執著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緊隨師尊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信師信法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6/1996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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