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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邱前英 2009年4月2日,我與同修趕集講真相被惡人舉報,派出所來了4名惡警把我們綁架到派出所,非法審問後,當天下午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,11日下午回到家。11日下午回來的時候,拘留所拿出一張表要我們簽名字,我違心的在邪惡的表上簽了自己的名字。都是由於平時學法少,沒有實修,學法、發正念、煉功時打瞌睡。在關鍵時刻沒做到信師信法,沒有堅定正念。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6/1996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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