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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立永 7.20後我在派出所違心的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並在相關材料上簽字,配合邪惡拿走了師父的法像和煉功帶,做了不應該做的事。08年11月又被邪惡鑽了空子,說了一句“不煉功了”,後悔莫及。現在嚴正聲明:上述所寫的“保證書”、簽字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6/1996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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