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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孟繁霞 2009年2月底,市公安局以開“兩會、大冬會”為藉口,對大法學員進行大規模非法抓捕,我也被非法抓捕到派出所,邪惡強迫我按手印(取指紋),我怕心很重,沒有維護大法,面對邪惡的迫害妥協了,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違心的說了不敬師、不敬法的話。給大法抹了黑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從新修煉。用實際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7/19978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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