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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汪彩霞

    在二零零一年八月和二零零七年十二月,我被綁架到邪惡的看守所、洗腦班時,家人給邪惡之徒寫了東西;我在邪惡的“取保候審”單上簽了名,在派出所簽了“一月不出家門的保證”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定正念,堅信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2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7/19978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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