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洪江 99年7月,邪黨開始迫害大法時,警察多次到我家問話時,因怕心,當時答覆說:“政府不讓煉,就不煉吧。”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老伴替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、並交出《轉法輪》和《法解》各一本,以及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8/199838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