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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嵇耀傑

    我是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大法的,修煉後身體發生了巨大變化,疾病全無,而且,明白了人生的真諦。大約二零零零年,我去了同修所在的社區,指責它們惡意無中生有給同修登報之事,社區人員把我匯報給公社,我所在社區讓我寫“保證”,內容是:“不聚會,不參與一切違法活動。”當時我認為不寫與“不學、不煉法輪功”有關的事就行。現在知道,我只要寫一個字都是在配合邪惡。一九九九年十月,我和同修進京證實法,三天後返回家,我所在社區政法委和派出所一起到我家威逼干擾,它們要求我不許再去北京,並要走了我的照片。由於怕心,我曾口頭上說過:“我已經去過了,還去幹啥?”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被非法抓入洗腦班,五天後邪悟,寫了“三書、五敢”。洗腦班在下樓上樓必經之處,用紙殼蓋上,底下放了師父的法像,我踩過(當時不知道)。邪悟後,出賣了大約二、三十名同修,曾勸母親妥協,還勸過同修去洗腦班聽邪惡宣傳。從洗腦班回來後,又交了大法書,並把別的同修放在我家的書也交了。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從洗腦班邪悟後,在單位職工大會後曾寫過:“不參與一切邪教活動”。一九九九年7.20以後,曾在敏感日,由於怕心,聽說派出所要查,燒燬、扔掉手裡的真相資料。二零零七年到二零零八年初,同修被非法抓後,我母親問我:“《明慧週刊》太多了,害怕。燒掉可以嗎?”我說:“那你燒吧。”二零零九年二月,我的同修鄰居搬走後,社區幾次問我搬到甚麼地方,我說了。後來,社區人員打電話問我同修的公公和丈夫及孩子姓名,我就說了。以上的行為,挖其根源就是沒學好法,沒有正念,怕心、為私為我之心、求圓滿的心、求功能、求安逸、顯示心加上邪黨文化的洗腦,不能用大法衡量,被邪悟的人帶動的忘乎所以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1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9/1998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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