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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謝均瓊 我於 2009年4月2日被派出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。迫害中惡警強行拉我蓋了手指印,並自己說過一次“自己是嫌疑人入所”。回家後,通過學法和同修交流認識到自己還是配合了邪惡。為此嚴正聲明:自邪惡迫害以來,自己配合邪惡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要好好學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9/1998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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