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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新芳 我於2006年5月被綁架,被非法判刑三年半。被非法關押在監獄期間,因為怕心妥協,違心的寫了“不修煉”的保證和詆譭大法的所謂揭批材料,並被迫的經常說和寫對大法與師父不敬的材料及言論。現鄭重聲明:對邪惡說過的和寫過的所有的“不修煉保證”和詆譭大法的內容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30/1999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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