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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范蘭英 本人97年7月有幸得法。在7.20江魔頭打壓法輪功之時,因自己學法不深,人心較重,就配合了邪黨公安及相關人員,交了部份大法書,在表格和它們寫的材料上簽了名,給了照片,還說“不煉了”。現在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30/1999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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