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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忠生 以前村委會李某給我寫了一份“不修煉法輪大法”的“鑑定書”交到派出所去了,當時我沒認識到這是配合邪惡做壞事,今日醒悟,特此聲明:以前對大法所做一切不利的事情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堅定修煉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5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6/2022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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