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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田建新 1999年底,我進京證實大法,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期間被惡警非法劫持,後又被非法判了三年勞教。在勞教所邪惡的高壓迫害與偽善欺騙下,違心的寫過所謂“保證書”。恢復自由後,在當地邪黨人員欺騙下又在白紙上按過手印。嚴正聲明: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9/2022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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