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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蓉 看了《明慧週刊》385期後,對我啟發很大。我被惡黨非法綁架後,在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,又被非法延期20天後,於2008年6月29日回家。7月份自己所在地的派出所對我進行了所謂的“回訪”,實際上是對我進一步迫害。由於剛從黑窩裡出來,迫於邪惡的恐怖淫威,自己正念不足,我違心的在它們作的筆錄上簽了字。嚴正聲明:給邪惡所簽的字完全作廢。堂堂正正做好三件事,緊跟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0/202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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