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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賀春仙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,我被邪黨惡警非法抄家,並被非法判刑三年。在邪黨監獄的高壓恐怖下,由於怕心,我向邪惡妥協,寫了一些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話和所謂的“四書”。出獄後,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。嚴正聲明:在邪惡黑窩裡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與邪惡決裂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走好、走正最後的路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1/2025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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