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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麗華 由於學法不深,自身有漏,我被原社區的邪黨人員舉報。四個警察讓我在派出所按了手印,問我:“還煉不?”我當時正念不足,說:“不讓煉了哪還煉了”,給自己造成了永遠的悔恨。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做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請師父再給我一次機會,我一定努力精進,跟上正法進程,彌補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1/2025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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