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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秦德蘭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。一九九九年七月,惡黨開始迫害大法時,惡警來我家,要我交出大法書。由於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我交了一本《轉法輪》。後來隨著學法的深入,我知道自己當時做錯了,那是我修煉道路上的恥辱,是給大法抹黑。是師父慈悲,還讓我在修煉的路上繼續走下去。我知道修煉是嚴肅的,作為一個大法弟子,就應該保護大法、證實大法,修好自己,救度眾生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作廢。在最後的修煉路上,堅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3/2026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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