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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利國穗 二零零一年一月,我去北京證實法,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修的也不紮實,是帶著一顆求圓滿的人心去的,後被惡警抓住,關了幾個小時。放人時,惡警問了一句話:“還來不來北京了?”為了不被繼續迫害,我隨口說了一句話:“不來了”。今天我突然想起這件事,悟到這回答是錯誤的,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現在回想起來都感到很丟臉。嚴正聲明:我所說的這句話作廢。走好、走正今後證實法的每一步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5月29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3/2026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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