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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岳海珍 99年上學期間,在學校“揭批法輪功”的儀式上簽字,並於同年將大法書扔掉,將師父法像剪成兩半;2006年邪惡非法綁架家中的同修時,又將大法書和講法光盤扔掉。特此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全部作廢。以後在修煉的路上勇猛精進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3/2026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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