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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翟香花 我於一九九八年得法,因當時學法淺、悟性低,在九九年七二零後被邪黨強逼,寫下了“不煉功”的“保證書”。事後,我深感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及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3/2026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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