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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桂霞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。由於學法不深,多次被非法關押、拘留、罰款、交過巨額保險金。二零零一年在教養院,在壓力下寫過對師父、對大法不利的話和材料,給大法抹黑。回到家後,本單位領導又讓簽“包保責任狀”和在“聲明脫離法輪功”的材料上簽字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5/2027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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