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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麗 我在 2009年5月1日在超市買物品時,我電動車後備箱內的大法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發現後,舉報給了鎮派出所,隨後我被綁架到鎮派出所,惡警無理要求我在筆錄上簽字,因我學法不深,有怕心,在筆錄上簽了字。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5/2027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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