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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滿鳳珍、劉茂金 我是92年得法的,99年江××邪惡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大法,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不明真相,把書交到派出所。後來,派出所要來我家非法搜查,我便燒了所有與大法有關的書、材料、傳單等,做了不該做的事。後來再次交了大法書,而且我老伴也弄壞了師父的講法帶。真是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,也對不起自己的良心。現聲明:我和老伴做的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一切作廢。從新修煉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4/2027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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