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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郭遠坤 在1999年7.20後,惡黨迫害大法弟子時期,我家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到我家問我:“還在煉法輪功沒有?”當時我反問:“你看見我在甚麼時候甚麼地方煉功了?”它們又問我:“你到公園去煉功沒有?”我說:“你甚麼時候看到我到公園煉功了?”它們當時做了記錄讓我簽字,我沒有細看記錄,就簽了字。迫害初期,我的大法書全部被我老伴收去交了,我沒有保護好大法書,自己感到很痛心、很恥辱。在此我鄭重聲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1/20307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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