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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潘惠英

   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日,我們開法會被惡人告發,被邪惡非法劫持到派出所。由於我學法少,怕心重,加上惡警的誘供,向邪惡妥協,說自己“不修煉法輪功了”。放棄了大法修煉。在經歷了八年的病痛折磨和心靈失落後,是慈悲偉大的師尊又一次的喚醒了我,從深淵中把我救度了回來。我真正知道我錯了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,加倍補償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1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2/2030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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