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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文元 在九九年7.20以後,每天要到公安局報到、簽名。在九九年九月二十日,又因傳“經文”(後來才知道是邪黨搞的假的)被非法行政拘留,當時因自己學法基礎不牢,曾向邪黨妥協,簽了“不煉功”的字,同時在拘留時,由於自己怕心還出賣了兩名同修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與舊勢力徹底決裂,從新走上修煉的路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2/2030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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