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桂芹、王秀珍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晚,我倆因集體學法,被惡人舉報,惡警非法把我們抓捕到派出所,在強行審訊筆錄過程中,沒配合邪惡要求,可還是在筆錄上簽名、按手印。特此聲明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2/20307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