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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永芳 我在女兒家看孩子,出去講真相的時候很少。孩子的爸爸怕我出去講真相招來麻煩,逼我保證“不出去”。我說:“我根本就沒出去,保證甚麼?”就這樣,我說了幾次“沒出去”和“不出去”的話(指不出去講真相),說完後馬上悟到不對。嚴正聲明:我當時所說的不符合法的話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3/2032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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