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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占紅 在九九年7.20期間,社區的惡人帶我到派出所,問我煉功之事,我在談話筆錄上簽了字。二零零八年奧運會之前,我與大兒子坐車去外地看望小兒子。惡警在車上檢查身份證時,發現我是煉法輪功的,我被劫持到某派出所,非法搜查了我的東西,並讓我大兒子寫“保證書”,然後我簽了名。以上這兩次簽名,我認識到自己錯了,是因怕心,沒有做到堂堂正正證實大法。現在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4/2033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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