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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遺桂 我因給小學生發護身符被非法抓捕,檢察院以欺騙的卑劣手法逼我在非法訊問記錄上簽字。公安局逼我家人在“逮捕書”上簽字。家人在辦理“保外就醫”手續中作了“保證”、簽了字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5/20337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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