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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邦梅

    我是九九年七二零前得法的,迫害開始後,單位領導給我拿來一張紙,說是有關法輪功的,簽了字就過關了。當時我學法不深,對法認識不足,也沒有仔細看,就順手簽了名。現在想來,這是對修煉的不嚴肅,是對大法的侮辱,是一個大法弟子絕不應該做的,特此聲明:簽字作廢。我以後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,學好法,緊跟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個真正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2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6/2034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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