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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維華 在08年初,我在單位講真相,被邪黨書記舉報,被非法抄了家。由於我與女兒是同一個區局的,邪惡的舊勢力就利用親情關係製造矛盾,當時女兒向它們保證“做好母親工作,否則甘願撤職查辦”。由於對兒女情的執著,竟自己燒燬掉了大法資料。我找到了原因:學法不深入,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曾經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9/2036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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