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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文誼 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,我因堅持煉法輪功,被非法判了三年刑。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由於學法不深,主意識不強,人心凡重,我邪悟了,給邪惡寫了“悔過書”,還做了邪惡的幫兇,給其他的同修洗腦,甚至謗師謗法。出獄後,通過學法,我如夢方醒,如果不是遇到這麼偉大慈悲的師父,這麼大的法,我就是形神全滅也不足以彌補這滔天罪行!我一定聽師父的話,做好三件事。嚴正聲明: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30/2036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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