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蘭花 1999年,江××迫害法輪功時,我因有私心,怕丟了工作,就把兩本《轉法輪》一本交了,一本燒燬。後來,警察兩次上門讓我簽字,我都簽了,並說“不煉了”。在大法蒙難之時,我沒有走出去證實大法,還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,一想起來就有負罪感,愧悔難當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做的誹謗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洗刷污點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30/20367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