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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顯蓉 2008年10月21日,我被當地國安非法帶到國安大隊辦公室。配合了國安,由於怕心、自我保護的心,做了不該做的事,給大法抹黑,給師父抹黑。致使國安的人去迫害其他同修,給大法帶來損失。還理智不清的簽字。現出來後通過學法,認識到了自己犯的錯誤。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,堅修大法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2/2075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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