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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玲 我在2000年3月到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,受到嚴重迫害。那時不知用正念,只是默默承受,做到打不還手,罵不還口。在拘留所裡被電棍、手銬、膠皮管等各種刑具折磨的渾身是傷,艱難的熬過15天。臨走時必須寫“保證”,我被迫寫了“保證”。嚴正聲明:以上所有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3/20763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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