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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淑香 2008年6月13日,我在發大法資料時,被派出所抓捕。他們給我吃藥、點眼藥水、注射藥針進行迫害。由於正念不足,我起了怕心,跟警察學說,罵了師父,寫了“不修煉”的保證書,給大法造成損失。嚴正聲明:以上所說、所寫全部作廢。今後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,多救人,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5/2077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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