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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立群

    我於2009年3月26日下午三點多鐘,在單位上班時,被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綁架到市黨校內的610辦公室,進行了非法審訊。還到我家進行了非法抄家。丈夫和我的親友托人找關係,國保大隊的副大隊長說:“交一萬元就把人放回家。”無奈女兒借了一萬元,孩子的叔叔又花去了四、五千元請它們吃喝玩樂。之後的幾天,我到派出所辦理更正戶口,給我辦事的××知道我煉法輪功後向我勒索一千元整。在 2009年3月26日的非法審訊中,由於怕心配合了邪惡,並出賣了同修,簽了字,按了手印。嚴正聲明:以前配合邪惡寫的書面文字、簽過的文字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7/20787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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