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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艷鳳 九九年迫害法輪功時,我還在上學,在學校的高壓下,說了“沒煉功”。在一次和母親(同修)貼真相時,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。那天值班的鄉幹部的妻子讓我說“沒煉功”,不然給我也抓去。我違心的答應了。零九年正月初我們去一個村子講真相,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,被非法拘留。在惡警做筆錄時叫我簽字,我寫了“大法好”。惡警拳腳相加,又叫來人給我戴上手銬及腳鐐。我就去找惡警,它讓我把“大法好”劃去,簽上名字。我又一次做了違心的行為,劃了一筆,簽了名字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7/2078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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