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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振芹 九九年7.20進京證實法,被非法截回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,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,後送勞教所迫害一年零一個月。這期間管教逼迫我寫“保證、五書”,我堅決不寫。惡警管教用電棍電我嘴、臉、手,用穿皮鞋的腳踢我腦袋。管教說:“讓組長寫。”我簽字、按手印了。寫了污蔑師父的話,十分後悔,現嚴正聲明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7/2078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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