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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淑娟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,我去派出所、看守所看我姐姐同修,所長問我二遍“你煉功嗎?”我有了怕心,就說“不煉功”的話,從派出所回到家,怕大法書和各種東西被搜走,我就把真相碟、粘貼、護身符都燒了,全部作廢。我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以後我好好修煉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7/2078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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