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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芳 99年7.20以後,我自作聰明將一部份大法書、手抄本、煉功服清出來,由家人交給派出所。2000年初,公安局要整一起上訪的同修的黑材料,把我叫去詢問,我配合邪惡說了一些事情。2001年夏天,我和一位同修因為怕心,在她家燒了明慧資料。2001年冬天,公安局要整另一位同修的黑材料,來我家抄家,把我帶到公安局去做筆錄,我配合邪惡說了一些事情。 2009年,我家人(同修)出了問題,公安局要我對法輪功表態,因為怕心,我含糊其辭。因為自己心性不高做出了出賣同修、有損大法的事,我很後悔。嚴正聲明: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以後要嚴格要求自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8/2079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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