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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呂兆芬 我在零八年八月中旬,因講真相被保安舉報,被非法關進拘留所,後又被綁架到洗腦班。在此期間,由於學法不深,信師信法不夠,再加上執著於情、利,怕被勞教,我配合邪惡,寫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,說了錯話,做了錯事。嚴正聲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下決心從新修煉,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,修好自己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8/2079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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