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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淑卿 99年7.20迫害開始時,派出所的惡警和治安多次到我家恐嚇我,並把我帶到派出所,叫我寫“保證書”,惡警還逼迫我按了手印,照了像,說了“不煉了”。在兩次被惡警關押期間,我都被迫說出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話。我的所作所為完全背離了大法,我深感痛悔。嚴正聲明: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從新開始修煉,加倍彌補損失,走好師父安排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1/2081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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